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 事项清单的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7年 第52号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现将我局“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1.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零跑腿”事项清��?xle.xls
附件2.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只跑一次”事项清��?xle.xls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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